七日鑑賞期

【七天鑑賞期】

1. 在『媽咪最推薦』購買商品,享有商品到貨七天鑑賞期/猶豫期(包含假日)的權益,
依據消費者保護法第19 條規定」七天鑑賞期/猶豫期不等於試用期,收到商品後可以從外包裝檢視商品的材質、外觀、顏色是否與您想要的一致,但無法拆封試用

2. 以下情形,就是無法接受退換貨了喔:

1) 超過七天(包含假日)鑑賞猶豫期

2) 開團時就已經清楚標示不可退換貨的特價商品,或者預購商品

3) 已經拆封、或者已經無法再轉售、或者已破壞商品完整性之商品,都無法退換貨

4) 商品外包裝因為寄送過程有外盒損傷、但不影響商品本質下,則無法退換貨

5) 當要退貨/換貨時,

     5.1 請先從粉絲團私訊或Email至mommyselect@gmail.com,請說明退貨/換貨原因,若有瑕疵請附上清晰照片

     5.2 再請將商品(包含商品本身、附的配件、贈品、保證書、原廠包裝及所有文件或資料)裝入我們寄送過去的原盒、原袋,包含發票完整的寄送回來,請於收到商品(貨運簽收日期為準)的七天內(包含假日)寄回,如果有缺件或因未妥善包裝商品而造成商品損壞,會酌收賠償商品費用以及影響您退換貨的權益

http://mommyselect.tw
http://www.mommyselect.tw

執行速度:0.000